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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丢失

发布时间:2017-06-12

2017年1月17日,一位市民咨询:单位的公章丢失了该怎么办。告知: 1、携带法人的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签字的委托书(最好法人直接去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到丢失地点所在的派出所报案,领取报案证明。2、持报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在省市级以上每日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做登报声明,声明公章作废。3、等登报几天后,法人需亲自持整张挂失报纸原件、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一份由法人签字的说明材料(需详细写明公章丢失的原因时间地点、报案的时间地点、登报声明的时间和登报所在的版面)到公安局治安管理科办理。4、治安管理科审核通过会发放刻章许可证,并指定去具有合法资质刻章的单位刻制公章。5、办理银行印鉴更换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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