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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救助的办理

索引号: 034-W19-1-2015-0006 发布机构: 柳巷街办
已阅读: 3 更新时间: 2015-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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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哪些人可以申请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救助?

领证独生子女家庭、政策内领证两个子女家庭及现无子女家庭具有以下四种情况之一的:

1.患有恶性肿瘤;

2患有白血病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3尿毒症血液透析治疗或实施了肾脏移植手术;

4重要器官移植(心脏移植、肺脏移植、肝脏移植)术。

二、应准备哪些材料?

 1夫妻双方户口本(包括户口本首页)、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子女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医院出具的病历诊断书复印件1份;

3、《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复印件1份,或《再生育服务证》原件、复印件;

三、办理机构:

    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办)人口计生办初审,上报县(市、区)人口计生局受理。

四、如何申请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救助?

  1、本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乡(镇、街办)人口计生办初审;

3、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全部需要补正的材料;

4、县(区)计生局审批、办理

五、优惠政策是什么

    根据《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发放一次性救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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